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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上海品天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 110 家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监管动态 · 拟注销公示

关于拟注销上海品天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110家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发布: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 2026-09-07 | 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0日
110
拟注销企业总数
3
主动申请终止经营
107
到期未申请延续
97%
「忘续期」占比

一、公示原文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拟注销上海品天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110家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2026-09-07)

近期,上海品天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期限向我局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等107家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规定,现公示拟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日。

在公示期内,对注销上述企业相关经营许可有异议或发现其存在遗留用户善后问题的,请向我局反映相关情况,并提供详细凭证和联系方式,以便我局调查处理。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 附件:拟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xls

来源: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官网
说明:以上正文据官方发布公示逐字收录;完整110家企业名单以管局官网附件(.xls)为准,本页不重复罗列。公示完整名单、异议渠道等以官方页面为最终依据。

二、两类企业对照:97%倒在「到期未延续」上

这份公示的110家企业分为两类,性质完全不同:

① 主动申请终止经营(3家)

3 家
  • 上海品天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
  • 状态:许可证有效期内
  • 行为:按规定期限向管局申请终止经营
  • 性质:主动、合规的市场退出
  • 对应条款:42号令第三十条(终止经营报告)、第三十一条(注销程序)

② 到期未申请延续(107家)

107 家 ≈97%
  • 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等
  • 状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 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
  • 性质:疏于证照管理导致的被动出清
  • 对应条款:42号令第二十七条(届满前90日申请延续)、第三十三条(届满未延续应注销)
本批公示构成
主动终止经营
3家 / 2.7%
到期未延续
107家 / 97.3%
本篇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本批名单中出现了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旗下)这样背景的企业,同样位列「到期未延续」类别。这说明许可证到期管理是普遍性风险,与公司规模无关——证照一多、人员一变动,90日的延续窗口很容易被错过。

三、法规依据:为什么「到期未延续」会被注销

42号令第二十七条(节选)——延续的90日规则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未在前款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

来源:《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中国政府网公布文本

42号令第三十三条(节选)——应当注销的情形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来源:同上。上海管局历次正式注销通告同时援引《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作为注销的法律依据

三个条文串成完整链条:届满前90日不申请延续(第27条)→ 触发法定注销情形(第33条)→ 经公示程序后依法注销(行政许可法第70条)。所谓「到期未延续」,法律后果不是"自动失效了事",而是进入公示、注销的正式行政程序并留下记录。

四、上海2026年清理节奏:半年五批、超700家

把镜头拉远,这不是孤立事件。上海管局2026年以来已密集发布多批注销/拟注销公示:

2026-01-19

正式注销 404 家

依企业申请或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等原因,依法注销404家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2026-04-13

拟注销公示 168 家

26家主动终止 + 142家到期未延续(到期未延续占84%)

2026-06-20

正式注销 114 家

同类原因,依法注销114家企业相关许可

2026-08-14

正式注销 93 家

援引《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42号令第三十三条

2026-09-07

拟注销公示 110 家(本篇)

3家主动终止 + 107家到期未延续(到期未延续占97%,占比为年内最高)

全国同样在批量出清

同一时期,工信部(跨地区许可)与各省管局的拟注销批次也在高频发布:工信部2026年7-8月相继公示拟注销236家、227家、192家、182家、181家、108家企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其中「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的企业同样占绝对多数。以7月8日公示的108家为例:主动终止仅22家,到期未延续达86家。

解读(参考建议):监管侧正在常态化、批量化清理「僵尸许可证」。持证企业若已停业,建议主动办理注销(干净退出);若仍在经营,则务必把延续时点管理当作硬性合规任务——本批97%的占比说明,绝大多数企业不是"想退",而是"忘了办"。

五、拟注销公示 ≠ 正式注销:30日救济窗口

与北京管局8月发布的「正式注销通告」(事后结果)不同,本次公示属于事前程序,两个阶段的效力与企业动作完全不同:

对比项 拟注销公示(本篇) 正式注销通告
所处阶段 事前程序 事后结果
效力 许可证尚未注销,企业仍持证 许可已依法注销
企业可做什么 异议救济窗口:持详细凭证和联系方式向管局反映(021-63905098) 退出已成事实;如需继续经营只能重新申请
时长 自公示之日起30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作出
对应上海批次示例 9月7日110家(本篇)、4月13日168家 1月19日404家、6月20日114家、8月14日93家
名单内企业的应对(参考建议):仍在经营相关业务的,立即梳理原因并持凭证在30日公示期内向管局反映;确已停业的,建议配合善后、有序退出,并同步清理关联的域名/接入/年报事项,避免遗留问题影响今后重新申请。

六、如何避免成为下一批名单:延续办理要点

要点 内容
法定时限 有效期届满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42号令第二十七条)
有效期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
办理渠道 工业信息化部
核心材料 延续申请表、已开通业务的有效证明(证明业务真实在经营)、年报履行情况等
官方费用 0元(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逾期后果 届满不予延续 → 触发第33条注销情形 → 公示后依法注销;期间继续经营属无证经营

建议企业建立「证照台账 + 180日预警」机制:每张许可证登记发证日、有效期、业务种类,在到期前180日启动体检、前90日完成提交。多张证、多主体集团企业尤其需要系统化管理。

七、合规自查清单(点击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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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常见问题(FAQ)

上海这次拟注销的110家企业是什么原因?
分两类:上海品天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规定期限申请终止经营;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等107家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后者占比约97%,是绝对主因。
公示期多久?之后多久正式注销?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日。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上海管局将依法注销其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我在名单里,还有补救机会吗?
30日公示期是唯一救济窗口:认为不应注销或对注销有异议的,持详细凭证和联系方式向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反映(021-63905098)。公示期满后即进入正式注销。依据:本次公示第二段;具体处理以管局答复为准(参考建议)
到期未延续被注销,影响以后重新办证吗?
单纯「到期未延续」一般不属于42号令第四十五条规定的1年/3年禁申情形(禁申主要针对被吊销、撤销及提供虚假材料等)。但注销后如需继续经营,只能按新申请重新走全流程,期间业务空窗损失需自行承担。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多久?
5年。需继续经营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42号令第二十七条)。
延续申请要准备什么材料?
核心是延续申请表和「已开通电信业务的有效证明」——即证明业务真实在经营(如业务上线截图、用户协议、收入凭证等),另需年报履行情况等。各省管局材料清单略有差异,以属地要求为准。
公司不打算干了,可以不管吗?
不建议。放任不管会进入「到期未延续→公示→注销」的被动程序,且停业期间年报义务仍存,逾期可能被列入经营不良名单。规范做法是主动申请注销:提交终止经营报告与用户善后材料,经公示、审查后干净退出。
如何系统性避免许可证被批量清理?
建立证照台账+到期预警(建议提前180日预警、90日提交延续),指定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年报、延续、变更等全生命周期事项。多证、多主体企业建议使用系统化工具管理,避免依赖个人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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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声明:公示正文引自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官网2026年9月7日发布文本;法规条文引自中国政府网公布《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企业名单以管局官网附件为准。

免责声明:本页由企咨宝基于公开监管信息整理发布,标注「参考建议」的内容为解读性意见,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办理要求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及工信部最新官方口径为准。本文档由 AI 辅助生成,重要决策请经专业人员核验。